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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夜读此文,难以入睡,儿女情长和英雄气概竟然能如此缠绵和气势磅礴,当年不过24岁热血青年。
与妻书 林觉民
意映卿卿如晤,
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!
吾作此书时,
尚是世中一人;
汝看此书时,
吾已成为阴间一鬼。
吾作此书,
泪珠和笔墨齐下,
不能竟书而欲搁笔,
又恐汝不察吾衷,
谓吾忍舍汝而死,
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,
故遂忍悲为汝言之。
吾至爱汝,
即此爱汝一念,
使吾勇于就死也。
吾自遇汝以来,
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;
然遍地腥云,
满街狼犬,
称心快意,
几家能彀?
司马青衫,
吾不能学太上之忘情也。
语云:
仁者 “
老吾老,
以及人之老;
幼吾幼,
以及人之幼”。
吾充吾爱汝之心,
助天下人爱其所爱,
所以敢先汝而死,
不顾汝也。
汝体吾此心,
于啼泣之余,
亦以天下人为念,
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,
为天下人谋永福也。
汝其勿悲!
汝忆否?
四五年前某夕,
吾尝语曰:“
与使吾先死也,
无宁汝先我而死。”
汝初闻言而怒,
后经吾婉解,
虽不谓吾言为是,
而亦无词相答。
吾之意盖谓以汝之弱,
必不能禁失吾之悲,
吾先死,
留苦与汝,
吾心不忍,
故宁请汝先死,
吾担悲也。
嗟夫!
谁知吾卒先汝而死乎?
吾真真不能忘汝也!
回忆后街之屋,
入门穿廊,
过前后厅,
又三四折,
有小厅,
厅旁一室,
为吾与汝双栖之所。
初婚三四个月,
适冬之望日前后,
窗外疏梅筛月影,
依稀掩映;
吾与汝并肩携手,
低低切切,
何事不语?
何情不诉?
及今思之,
空余泪痕。
又回忆六七年前,
吾之逃家复归也,
汝泣告我:“
望今后有远行,
必以告妾,
妾愿随君行。”
吾亦既许汝矣。
前十余日回家,
即欲乘便以此行之事语汝,
及与汝相对,
又不能启口,
且以汝之有身也,
更恐不胜悲,
故惟日日呼酒买醉。
嗟夫!
当时余心之悲,
盖不能以寸管形容之。
吾诚愿与汝相守以死,
第以今日事势观之,
天灾可以死,
盗贼可以死,
瓜分之日可以死,
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,
吾辈处今日之中国,
国中无地无时不可以死。
到那时使吾眼睁睁看汝死,
或使汝眼睁睁看吾死,
吾能之乎?
抑汝能之乎?
即可不死,
而离散不相见,
徒使两地眼成穿而骨化石,
试问古来几曾见破镜能重圆?
则较死为苦也,
将奈之何?
今日吾与汝幸双健。
天下人不当死而死与不愿离而离者,
不可数计,
钟情如我辈者,
能忍之乎?
此吾所以敢率性就死不顾汝也。
吾今死无余憾,
国事成不成自有同志者在。
依新已五岁,
转眼成人,
汝其善抚之,
使之肖我。
汝腹中之物,
吾疑其女也,
女必像汝,
吾心甚慰。
或又是男,
则亦教其以父志为志,
则吾死后尚有二意洞在也。
幸甚,
幸甚!
吾家后日当甚贫,
贫无所苦,
清静过日而已。
吾今与汝无言矣。
吾居九泉之下遥闻汝哭声,
当哭相和也。
吾平日不信有鬼,
今则又望其真有。
今是人又言心电感应有道,
吾亦望其言是实,
则吾之死,
吾灵尚依依旁汝也,
汝不必以无侣悲。
吾平生未尝以吾所志语汝,
是吾不是处;
然语之,
又恐汝日日为吾担忧。
吾牺牲百死而不辞,
而使汝担忧,
的的非吾所忍。
吾爱汝至,
所以为汝谋者惟恐未尽。
汝幸而偶我,
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!
吾幸而得汝,
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!
卒不忍独善其身。
嗟夫!
巾短情长,
所未尽者,
尚有万千,
汝可以模拟得之。
吾今不能见汝矣!
汝不能舍吾,
其时时于梦中得我乎?
一恸。
辛未三月廿六夜四鼓,
意洞手书。
家中诸母皆通文,
有不解处,
望请其指教,
当尽吾意为幸。
1911年,林觉民受同盟会第十四支部派遣返回福建,联络革命志士、筹集经费并招募义士赴广州参加起义。挥别家人时,他依依不舍,率第一批同志从马尾港登船前往香港。广州起义(即黄花岗起义)爆发前三天(4月24日,农历三月廿六),林觉民与战友宿于香港滨江楼。夜深人静时,他念及家中柔弱的妻子陈意映与年幼的孩子,虽二人婚姻始于父母之命,却情深意笃、琴瑟和鸣。面对生死未卜的起义,林觉民辗转难眠,于灯下提笔,在一块白布方巾上为妻子写下最后的家书——《与妻书》。同一夜,他亦匆匆修书致父亲林孝颖,仅寥寥四十字。起义失败后,林觉民英勇就义。数日后,有人趁夜潜入福州,将两封信秘密塞入林家宅门门缝。次日清晨,家人方见这字字泣血的绝笔。